问题 | 诈骗上千万能追回来吗 |
释义 | 一、诈骗上千万能追回来吗 诈骗上千万不一定能追回来。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报案后,能不能追回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追缴到赃款的,就有可能退赔给被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怎么样可以构成诈骗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构成诈骗的情况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诈骗立案是否可以撤案 诈骗立案可以撤案的。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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