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吗?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吗? 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可以去外地工作的。依据法律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刑期吗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法律网提醒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单位基本上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了,可犯罪嫌疑人还在公安机关,总不能不清不楚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但是,可能批捕以后的取保候审只是犯罪嫌疑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个人认为正常情况下辩护人都不会让取保候审延迟到批捕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