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做伤情鉴定能撤诉吗 |
释义 | 一、不做伤情鉴定能撤诉吗 当事人未做伤情鉴定,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可以撤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二、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三、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如需申请司法鉴定,应通过律师事务所来委托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关于做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这个问题,只有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一般1000-2000元一项,具体以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告知为准。另外,一旦发生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律师,由律师对形势作出评估,以免错过鉴定的最佳时机或者超过诉讼时效。 伤情鉴定标准按照司法鉴定机构是比较标准的,这也是对当事人不公平的,有些人不做伤情鉴定也是能撤诉,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做伤情鉴定能撤诉吗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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