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的费率是多少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的费率是多少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二、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消费者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提醒的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消费者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保险费率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的费率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失业保险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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