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婚前财产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婚前财产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在发生以上情况时,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并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相应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证据及审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分割财产或分割部分财产。 二、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 因此,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有: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三、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离婚后婚前财产纠纷法院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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