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
释义 | 由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知道医保卡不可以借予他人使用,那么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这要分情形而言,因而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公众的恐慌和诧异只是缘于法律知识的欠缺。 一、为什么医保卡不可以给家人用呢? 1、医保常识: 1、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治疗等发生的应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医保统筹基金则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等。 2、换言之,你个人账户里的钱,多少还算是你的钱。但是!那个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也是我们大家最后的救命钱!因此,当你的社保卡内个人余额不足,需要动用这个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时,如果这时有人冒用你的社保卡进行报销,那这个人盗用的不仅是你的,而且是大家最后的救命钱! 二、什么情况下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医保卡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的情况 1、台州市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但要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4)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备注: (1)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2)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提取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上述规定以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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