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给孩子改姓 离婚男子拒付抚养费 |
释义 | 市民孙某得知前妻陈某将儿子改为陈姓,将原本准备给儿子的抚养费花光,并把名下房产无偿过户给弟弟。陈某于是将孙某告上法庭。 2013年4月,陈某与孙某协议离婚。儿子跟着母亲陈某一起生活,孙某每半年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没多久,陈某把儿子姓氏改为陈姓。孙某知道后将原本准备好给儿子的3000元抚养费花了,并告知陈某,既然儿子改了姓,以后也不会再给抚养费了。随后,又将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给了亲弟弟。陈某遂将孙某告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孙某答应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官认为,根据《婚姻法》,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不得以孩子改姓为由拒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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