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明馃变质惹的祸 消保委调解获赔偿 |
释义 | 清明佳节,是人们为已故亲人追怀哀思的季节,人们用各种方法悼念已故亲人,其中清明节吃清明馃就是人们常用的风俗习惯。家住暨阳街道的消费者金先生为了在清明时节让家人吃上清明馃,平时工作繁忙只好购买,于2013年3月25日在城区某农贸市场经营者吴某处购买了150元的清明馃,高高兴兴地回家给家人一起享用,没想到刚做好的清明馃吃到口里感觉有一股异味无法食用,于是只好拿着买来的清明馃到经营者吴某处理论,要求500元的赔偿,因双方在赔偿标的上意见相左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金某只好投诉到诸暨市消保委城北分会,请求解决。 城北分会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消费者金某的诉说,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和各级关注的热点,并认真仔细地看了清明馃,觉得确有问题,为慎重起见,于是把清明馃拿到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做了简易定性检测,检测结果亚硝酸盐超标,属不合格商品。于是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证据面前经营者也承认做清明馃的馅是前两天做的,可能是清明馃馅保管不当所至,自已愿承担责任,但消费者赔偿要求过高无法接受。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认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情的经过,认为在没有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公平公正解决问题,消费者也不能要求过高,在工作人员的热情努力下,双方友好地达成共识,消费者获得300元的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