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对于立遗嘱这件事情来说,立遗嘱这件事情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往往关系到相应的一些财产的分配,对于财产的分配来说,财产的分配往往需要遵循遗嘱的一个分配,那么遗嘱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 二、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怎么办 遗产保管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遗产是遗产保管人的法定义务; 3、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权利限于保管,没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4、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保管期止于该遗产移交至合法权利人。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只有满足遗嘱有效的条件,才能够成立遗嘱。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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