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彩礼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读者王先生:我有个朋友,领了结婚证一年多了,一直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办婚礼。现在女方提出要离婚,请问,他结婚时给女方的8万块彩礼钱,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朋友和女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也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因此,除非给女方8万元的行为导致你朋友生活困难,否则你朋友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建议协商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