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补交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补交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保险可以补交。退休人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职工退休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终身保障待遇。 如果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险达不到相关规定,补交医疗保险需按照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补交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2、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用人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 二、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 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三、医疗保险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医疗保险是可以补交的。但是退休人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补交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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