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上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上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是: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后,劳动部门对劳动者的这个受伤的行为进行判断,该受伤行为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伤残鉴定则是,在劳动者受伤之后,伤势可能影响身体机能的恢复,造成残疾的情况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的伤势进行一个比较全面合理的评定,这个是决定劳动者能得到多少赔偿费的重要依据。 2.申请认定主体不同 受伤的劳动者本人、他的近亲属、所在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人只能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 3.申请认定的要求不同 在受伤的劳动者已经拿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劳动者本人、近亲属、雇用单位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也就是说,没有这个《决定书》,相关的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的。 ![]() 三、如何撤回已经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办法:在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申请人可以及时提出书面的撤回申请;如果社保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撤销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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