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救护车撞人伤残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救护车撞人伤残怎么处理 救护车撞死人的,处理如下: 1.应该立即报警,按交通事故鉴定的结果承担责任。 2.如果是救护车的过错,那么应该是医院承担责任的。 3.如果司机开救护车是职务行为,个人不承担责任。 4.如果司机存在主观过错的,那么医院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主张向司机索赔,但受害者应该是直接找医院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文件材料清单 交通事故伤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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