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停放是指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车的地点停放,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停放时必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 临时停车规定: 1.按顺时针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必须迅速驶离(车辆临时停车时,必须按顺时针方向,紧靠道路边缘线停放,前后右侧车轮距路缘石、侧石、道牙不能超过0.3米)。 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和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妨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7.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如果您违反了上面的两个规定,可就得挨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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