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判决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判决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行政诉讼判决依据的法律有相应的程序法和实体法: 1.行政诉讼裁决的程序法依据。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决,因而其程序必须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此外在有关审判组织、送达、开庭、委托执行等问题的解决上,也适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2.行政诉讼裁决的实体法依据。实体法依据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适用的规章。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辩论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法律网提醒您注意,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法提起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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