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房抵押登记 |
释义 | 办事项目:现房抵押登记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房产抵押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公司章程证明、董事会决议(或职代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 3.房产证(原件)、土地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借款、抵押合同; 5.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 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 →凭号至窗口登记 →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 →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 →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 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登记费、权证印花税。填写表格: 1. 抵押登记申请书 联系方式:总服务台:82715396 受理登记:82729296 投诉电话:82724370、82757022 交费领证:82712869 委托测绘、评估:82712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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