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男子在工作时受伤获得赔偿后不好好医治,2年后病情恶化向龙岗区9个街道及龙岗区民政局申领了10份救济金。近日,龙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祝某本是龙岗区南湾街道一家工厂的员工,几年前在上班时手指不幸受伤致残,厂方给予了祝某相应赔偿。祝某拿到赔偿金后,为了把更多的钱落入腰包,就没有到正规医院看病,而是找个江湖郎中医了医,结果致使病情恶化。祝某遂将主意打在了民政部门及基层街道的救济款上,虚构自己近期在龙岗区南湾街道“港艺五金厂”等工厂上班时,手指受伤致残,并以自己需要钱做手术为由,不断向龙岗区多个街道办事处及有关救助机构求助,骗取救济款项。据审查,至2008年12月案发时,祝某共骗取各类救助机构共计人民币24265元,诈骗对象包括龙岗街道等9个街道及龙岗区民政局慈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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