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双方协议书有效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简单总结就是合同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相反的,如果有下列情形,则认定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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