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婚姻 法律要与真相随行 |
释义 | 近期,某团购网站推出抽奖免费去越南相亲找“新娘”的活动,引起社会热议。继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提醒中国公民谨慎对待境外相亲信息后,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网上团购越南新娘”的做法涉嫌违法,可能涉及拐卖或婚姻诈骗,公安部等部门将严打以涉外婚姻为旗号的非法盈利行为。(11月12日《京华时报》) 越南新娘对于经常上网的人来说都不会陌生,相信很多人都见到过绘有身材曼妙、身着白袍、头戴斗笠的越南新娘广告,广告上说越南女孩温柔贤惠、保证处女、对物质要求低、迎娶价格低廉,如果娶后逃跑则赔偿几倍等内容。这样的广告直白地散发着浓浓的金钱味道,它具备了所有商品广告的特征,都是宣扬物美价廉,都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给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这是一笔划算的生意。从法律角度讲跨国婚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民事法律或我国承认的国际私法,只要是合法有效的跨国婚姻都受我国法律保护,但对涉外婚姻中介机构却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涉外婚姻中介往往会引发人口拐卖或婚姻诈骗,原因很简单,婚姻只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才可能稳固,基于买卖或利益上的跨国婚姻很难成立更难长久,特别是迎娶越南新娘,双方大多语言不通,习俗文化、生活方式差异大,短时间内很难产生感情,这就为拐卖人口或婚姻诈骗提供了空间。据报道:北京一工程师贺先生去年他参加了某“越南新娘”中介的相亲活动,前后两任新娘都跑了,为此,他丢了工作伤了心,还花费7万多血汗钱。这种完全买卖的婚姻风险太大,在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即使被骗维权难度也极大,也不知晓迎娶的新娘是否自愿、是否单身、健康如何,了解家庭背景更是难上加难,即使带回国,新娘跑掉,中介机构会有千百种免责的托辞,更何况这种涉外婚介机构本身就违法。语言的障碍与时间的短暂让很多真相被掩盖,有报道称被迎娶的新娘中竟然有艾滋病,缺乏真相的相亲活动必然会埋下诸多隐患,买卖中的婚姻,很难奢求有几分真情,况且每个越南女孩的性格都不可能是贤惠温顺的,这是基本常识,毕竟人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没有法律与真相随行的跨国婚姻,俨然就是一场高风险的赌博,虽然现实中也有通过买卖婚姻甚至买卖人口促成的幸福家庭,但这仅仅是小概率事件,不值得模仿借鉴,更无法改变其违法的本质。婚姻要合法有效,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是永恒的真理。严厉打击以涉外婚姻为旗号的非法盈利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这是法治不懈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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