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业用地转让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需转让的工业用地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合同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并且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受让后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且符合土地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地行业性质需要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在经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办理转让。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资金总额的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的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经处理完毕)、无违章建筑、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没有其他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批准。 6、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置条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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