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
释义 | 问: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收入大约在1000元左右,但是在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工资是多少。现在公司说,我的收入中基本工资仅188元,其余属奖金。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公司也按月工资188元作基数计算,这样合理吗? 答:按照劳动法规,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但很多劳动者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明确工资标准,但这一标准确实非常重要。像您这种情况,单位的计算方式不合理,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按实际的月工资收入来计算加班工资。此外,即使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也有“底线”,例如武汉中心城区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按188元来折算肯定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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