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非法搜查罪是指什么?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搜查主要有三种情况: (1)是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之一的就属于非法搜查。 ![]() 二、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二)本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一行为吸收前一行为,定非法搜查罪。但是,如果前一行为情节恶劣而后一行为情节一般,则以前一行为吸收后一行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三)本罪与抢劫罪、盗窃罪、侮辱妇女罪界限 后面这些犯罪在客观方面亦可能采取非法搜查的行为,此时非法搜查仅是实施其犯罪的手段行为,如盗窃犯罪分子在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盗走他人珍贵物品的,就包括了非法搜查的牵连行为,此时,如果构成他罪的,应择一重罪即后者定罪科刑。倘若不构成他罪,如非法搜查后仅是盗取少量财物,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则可以以本罪论处,而把其他行为作为本罪的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四)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界限,盗窃、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本罪与后者不会发生混淆。但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进行非法搜查的,其既触犯本罪与后罪,对之,可以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伪造司法机关的搜查证后又冒充司法人员进行搜查,且劫取他人财物的,则应以抢劫罪定罪科刑,而不是构成本罪,亦不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文可知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有四点,上文给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同时法律网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相关的内容,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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