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
释义 | 失信人不可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人员就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者无法清偿的人员的。正好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中关于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中第七项所描述的情形。所以,失信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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