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性产假国家法规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女性产假国家法规有何规定 女性产假国家法规有如下规定: 法定产假是98天。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不是续签原合同,原合同应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三、产假期间被辞退要怎么赔偿 产假期间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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