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 |
释义 | 法律网法律咨询:您好,请问未成年人对其他的人造成了伤害,怎么处理? 法律网张仁清律师回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但不应当完全免除其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为同一顺序数人的,应当明确各自的监护职责。被监护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未尽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其他监护人负连带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原则上不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