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国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有四种: 一是驳回原告的行政诉讼请求。 二是判决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机关,判决其履行法定义务。 四判决具有支付义务的行政机关,履行支付义务。 关于行政诉讼的判决时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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