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下房产证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
释义 | 对于房屋过户来说,房屋过户是需要收取费用的,房屋过户的一个费用,一般来说包括一些相应的税务,还有就是一些其他的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到底是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刚下房产证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刚下房产证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过户费用如下; (一)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二)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三)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四)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 二、房产过户必须本人到场吗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一般必须本人到场。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则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场,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民法典房产过户后产权证号是否变更 房产证号会变更的,变更的还有产权人姓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房屋过户的费用计算可能需要根据不同价值的房屋和类型去进行,价格越贵的房屋过户费用自然更高。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刚下房产证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这个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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