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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租金确定莫要走极端
释义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3月15日发布施行。根据该《办法》,天津将面向三类群体,分三个阶段依次提供房屋租赁。首批推出3000余套公租房,最低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据3月16日中新社)
    1元租金的公租房,套用网络流行语来表达,叫已经不是“浮云”,“相当地”“给力”。天津在两会刚刚闭幕后推出这一办法,让为住房发愁的天津市困难群体欢呼雀跃,也让全国为着住有所居目标努力奋斗的人们,看到了希望和光亮。然而,仔细思量天津市1元公租房举措,我们还是不得不忧虑,此举是否走了极端?
    首先是公租房并不是凭空里来的,也有成本要收回。除去土地成本可由地方政府直接承担之外,其它建筑成本,显然需要有一个合理化的分摊。尽管公租房租住者,不能被当成主要分摊对象,但也不能不分摊。1元钱的租金,虽然不至于使政府公租房管理部门倒闭,但势必会影响公租房的后续建设,会延缓更多困难群众住上公租房的时间。
    其次是1元钱公租房会不会制造新的不公?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买商品房,那是因为买者有钱,显然没有理由心里不平衡。但在困难群体中,1元的公租房该怎么分配?住上的,与没住上的,公平如何权衡?3000套首推公租房,显然并不能解决天津市所有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今年住上的,与以后才能住上的,这中间又该如何平衡?
    再次是太少的租金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太大的空间和诱惑。权力尚没有被关进笼子,这是不可否认的现实。1元钱公租房,秀色可餐,会不会引得权力垂涎三尺?在陕西山阳县90%的经适房被公务员稳收囊中的现实里,会不会有权力转租谋利?天津市政府部门敢打保票吗?
    人的行为不宜走极端,政府公共部门行政,也应尽量避免走极端。1元钱公租房,或者分文不取公租房,未来完全是可以有的,但在公租房建设需要循环往复、公租房总量依然偏少不能覆盖所有困难群众、权力约束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还是慎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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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