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法留置担保的范围 |
释义 |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它不能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必须是法律直接规定。那么担保法留置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担保法留置担保的范围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 1、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又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主债权的全部收留置权的担保,但债权人基于合同享有的附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不在担保范围之内。例如,在运送合同中,承运人享有的请求支付运费等费用的债权为主债权,受留置权的担保,而承运人享有的其他从权利,如要求清扫车厢等权利则不在担保范围内。 2、利息。指留置物即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分为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对留置权来讲,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3、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也是违约方应承担的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4、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而对留置权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金须以债权人实际上有损失、并且该损失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有因果关系为前提。 5、实现留置权的费用。指留置权人在拍卖、变卖留置物的过程中所,费的金钱,如留置物估价费、拍卖费、催告通知费、诉讼费等。 6、留置物保管费用,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同时有权向留置人请求保管费用,如留置牛马时的饲养费、治疗费等。 二、担保法留置担保的特点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留置权行使有哪些情况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担保法留置担保的范围、担保法留置担保的特点以及留置权行使有哪些情况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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