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作品有出租权 |
释义 |
一、哪些作品有出租权 参照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以下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 ①电影作品; ②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③计算机软件; ④录音录像制品。 ![]() 二、出租权的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七项、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概括如下: (1)著作权人有权出租其作品复制件。 (2)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非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出租其作品复制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著作权人有权从出租其复制件人处获得一定报酬。 三、出租权的?限制 著作权法一方面要维护著作权人之合法权益,强化他对作品的控制权利,另一方面也必须虑及作品传播对社会文明增进之裨益,使之能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著作权法不得不协调于著作权人的专用权与社会公众使用权之间。所以,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出租权的同时,又给予了某些限制。 按照传统物权法理论,当消费者合法购买作品复制件后,便继受取得了对作品复制件的物权,物权人有权对作品复制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同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中一项或数项权能,例如将作品复制件出租从而获取收益。并且,物权作为绝对权之一种,可以对抗不特定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因此,当物权人行使物权如出租作品复制件时,无需著作权人配合或同意便能实现,不受任何限制。而按照著作权法理论,著作权也是绝对权之一种,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独占性,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其有权排除任何人对其作品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包括排除他人将其作品进行出租。由此,作为绝对权的物权和著作权,便发生了法律冲突。故作品复制件购买者是无权对作品进行出租的,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哪些作品有出租权的相关知识。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只有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这四类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