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报废车上路会受到哪些处罚 |
释义 |
一、开报废车上路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二、报废车的处理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车辆报废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报废车上路会受到哪些处罚的相关内容,开报废车上路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还会吊销驾驶者的驾驶证件,对于应该报废的车辆也会现场进行没收并依法强制进行报废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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