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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除危险请求权是否受到诉讼时效限制
释义   一、消除危险请求权是否受到诉讼时效限制
    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三、什么是消除危险请求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障碍妨害物权的取得或变动,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消除危险请求权是否受到诉讼时效限制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知道,消除危险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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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