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违约有哪些表现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有哪些表现 二手房交易违约表现有: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二、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房屋不准买卖: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 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 三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有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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