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读指定管辖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
释义 | 一、解读指定管辖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指定管辖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是: 1.对作出指定管辖的上级法院本身的约束力,即不得变更或撤销; 2.对下级法院的约束力,即不得不服定必须执行; 3.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即必须执行而不得上诉、不得申请复议。 二、法院指定管辖报告书怎么写 法院指定管辖报告书的写法如下: 1.案件的来源及审查情况; 2.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案由; 3.基本案情; 4.管辖权争议的具体事由(或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侦查、审查、不方便侦查、审查的事由); 5.就管辖权争议的协商情况及结果; 6.报请检察院意见及法律依据。 ![]() 三、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辖权不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确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即“无人应管”的情形; 2.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依法几个机关同时均可以管,经过协商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关的情形; 3.不方便管:因为客观或者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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