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 |
释义 |
一、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 在我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这是根据同居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于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属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 (3)对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视为重婚,法院不但应一律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标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应具备两个条件:一、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或解除同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二、必须是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1、自行解除 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 2、诉讼解除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归人民法院管辖。但该条还有例外规定,即若这种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条32条、第40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同居关系应怎么解除的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同居关系分为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向法律网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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