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商标法保护哪些商标 |
释义 |
一、我国商标法保护哪些商标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标保护期多少年 商标权保护期多少年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如果过了有效期限而不再续展,则该权利自行终止。《商标法》第23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算。另外该法对续展也作了规定,《商标法》第24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商标法保护哪些商标相关内容,我们在为自己的品牌申请商标专用权的时候我们就是商标法的保护对象,商标的使用权与注册的商标以及商品为一条界限,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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