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人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认,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那么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呢?根据公证处规定,继承权公证的办理,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经过公证员的询问,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对该遗嘱和继承权表示无异议时,公证员才出具继承公证文书。 ![]()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内容。其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相关材料去财产公证处办理。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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