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文:办事程序
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签订契约→缴纳契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 服务窗口
委托测绘:大厅西侧服务台 申请登记:2、3、4、5号窗口 交费领证:1号窗口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表格) 2、房产买卖协议 3、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由转让方提供) 4、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买卖双方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受让方契税完税证明 7、房屋所有权证配图(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
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书证: 1、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由受让方提供) 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买卖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摘录号码) 4、公司章程(摘录有关内容) 买卖当事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经房地产市场备案的委托协议。 领证时需交验的书证
1、产权人身份证(本人不到场,需出具委托书) 2、登记收件收据 税费项目
受让方承担:契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权证配图费,权证贴花印花税 出让方承担:房产交易手续费 服务时限: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
本文关键词:二手房买卖权属转移登记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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