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缴土地使用费?
释义
    
    1、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
    (2)由国家财政部 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
    (3)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
    (4)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
    (5)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2、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1)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 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2)经郑州市 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
    (3)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 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
    (4)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 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
    (6)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16: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