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 |
释义 | [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根据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2011年人力社保工作安排”,工伤、生育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也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预计这些措施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社保覆盖率将增1%以上 2011年,市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的社会保障主要预期指标是,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比上年增加1%以上,各项基金征缴额比上年增长8%,基金收缴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和91%。 据介绍,本市将加快实现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在完成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市级改革,将本市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困难者大病费二次报销 据介绍,今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据悉,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为85%,退休人员为90%。 另据了解,本市鼓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使用互联网办理社保申报、查询业务,力争年内实现50%以上的单位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申报、查询,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和职工。 [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在京外国人将有养老险 据介绍,养老保险将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今年,本市将全面落实和完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使在京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此外,还将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案;做好中央转制单位参保工作。 此外,社保卡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功能将继续拓展。所有参保人员都将持卡就医结算,社保卡的服务功能将逐步向就业、养老保险等领域延伸。同时,加快完善社保卡服务保障体系。 ■新政焦点 企业外地职工也将享生育险 【新政】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解读】本市生育险政策适用人员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还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生育险制度对保障育龄妇女生育和就业时的权益有着特殊意义。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负担,减轻了企业负担和在招收女工时的顾虑,有利于育龄妇女生育权益的落实和促进妇女就业。 【案例】 外地职工生孩子自掏腰包 张女士和周女士在一家公司工作,不过张女士是北京人,参加了生育保险,而周女士夫妻二人都是非北京户籍。 张女士在住院生产时缴纳了5000元押金,出院退了3600多元,她自费的部分大部分是住单间的床位费,如果住最普通的多人间,床位费也可报销。除此之外,在产假期间,她还领到了生育津贴。 周女士生产费用是6000多元,全部自掏腰包。公司在周女士产假期间按照平均工资的标准为她发工资,金额与张女士的生育津贴差不多。对此,周女士很不满,认为这有歧视外地人之嫌。 新生儿参保前医疗费可报销 【新政】本市要出台办法,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解读】本市对于包括“一小”在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的起付标准为650元,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2000元。住院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70%,最高支付17万元。 [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一些新生儿家长表示,孩子患病都是在出生后不久。专家解释说,新生儿身体内的各器官发育不够完善,仅能通过母乳中的抗体来抵御外界病毒。在这个阶段,孩子容易感染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同时又避免在普通病房出现新的交叉感染,新出生的孩子得病住院,都必须在监护室进行特护治疗,因此费用非常高。 【案例】 分娩费不及孩子治疗费零头 张女士去年在医院顺利诞下了女儿,可才高兴了一天,就皱起了眉头。出生第二天,女儿就病了,原来孩子吸入了羊水,患有新生儿吸入性肺炎。不仅如此,女儿还合并发生了黄疸,只得母婴分离,让女儿住进了新生儿病房。 3天后,张女士顺利出院,16天后,她的女儿也病愈出院了。 母女重逢,张女士才高兴了不久,眉头又皱了起来,因为她看到了丈夫接女儿出院时的账单。 张女士是顺产,只花了2000多元,而她女儿账单的零头都要比她高,足足花了1.3万元。 对此,张女士无奈地说:“我知道现在有‘一小’医保,可新生儿只有生后28天而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才能参保,这之前孩子的医疗费用,只能家长买单了,真希望这种状况能早点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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