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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流公司司机监守自盗 发财未成反入狱
释义
    案情回顾: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两名驾驶员,多次盗卖自己运输的食用油。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和王某有期徒刑12年和3年。
    刘某和王某在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任驾驶员,xx公司与生产食用油的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里公司)有长期的运输协作关系,负责承运嘉里公司封存的食用油。可刘某和王某却想通过“出售”自己运输的食用油“发财”。在运输嘉里公司食用油途中,开车至事先与油贩约定地点,采用撬、割等方法,弄开封条,打开油槽车封口,单独或结伙盗窃油槽车内的食用油,窃得油槽车内的食用油卖与油贩。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刘某盗窃毛豆油1.521吨、低磷豆油18.295吨,价值223,438.38元;王某盗窃毛豆油3.571吨,价值34,924.38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窃取公司财物,其中刘某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王某盗窃数额达到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退赔了赃款30,000元,侦查机关已扣缴了刘某赃款67,300元,及两被告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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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