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 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 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 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质物被偿还抵偿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出质人需要履行交付质物的义务,而质权人则需要在质押期间妥善保管质物。 二、质权人的法律责任 1、在质押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三、质权的类型 法律规定质权一般包括两种,即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因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饰等,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等。 2、法律规定对可以出质的权利列举的比较清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今天法律网小编对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区别的分析与整理,简而言之,质权人与出质人两者是相对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对质物的权利行使是不一样的。如果您在质押这一部分法律或其他部分的法律还有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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