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
释义 | 什么是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后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 所谓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所谓克扣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但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比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③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二、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建议劳动者,出现工资拖欠情况,可以及时到劳动监察备案。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还可以是匿名的,这样可以减少打击报复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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