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一、变更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权利。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既然是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重新起诉的,那说明之前有过民事诉讼的经验,民事诉讼状的写法不会因为是抚养费还是其他的案由就五花八门的各有不同,但是每个人请求法院重新变更孩子抚养费的原因是不一样的,而诉讼状的核心其实都体现在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 二、抚养费变更执行日期是多久 实际上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变更进行自主协商,然而在协商一致后,对于最后确定的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情况下是从下一个周期起开始执行。 三、离婚后怎么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首先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自抚养关系的,可以向.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女,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或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或有其他正当情形的,则应当支持变更抚养权。 如果原抚养费用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能够增加的,则可以增加抚养费用夫妻财产未分割,在离婚后两年后,可向要求分割。 随着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以及当地消费水平的提高、父母一方经济收入情况发生改变,此时都是可以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至于是增加还是减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和处理。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变更抚养费的相关规定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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