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检查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税务检查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二、税务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 税务检查的工作程序包括:选案、实施、审理、处理决定执行等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实行分工负责,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制约、彼此促进的运行机制,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法。 (一)检查选案 检查选案是税务检查的第一个环节。选案部门主要职能是在各种案源信息中确定检查对象,并向检查实施部门下达检查任务及跟踪税务检查情况。 (二)检查实施 检查实施是税务检查的第二个环节,也是核心环节。实施部门主要职能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检查方案所确定的范围、种类、方式和内容等要求,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有目标有步骤地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三)检查审理 检查审理是税务检查的第三个环节。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在实施部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核准案件事实、审查辨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决定执行 处理决定执行是检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执行部门主要职能是将发生法律效力的税务处理决定付诸实施,完成税务检查任务,使税法得以真正实施。 三、税务检查的内容 1、检查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情况。 2、检查纳税人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情况。 3、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情况。 4、检查纳税人遵守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查其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和违反征管制度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税务检查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税务检查分为对外检查和对内检查,这两种检查的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