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释义
    一、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如下:
    1.医疗机构与医患沟通机制未建立健全;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
    3.患者不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等。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二、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医疗纠纷应该采取自愿协商;
    2.人民调解;
    3.行政调解;
    4.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纠纷归责原则
    医疗纠纷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3: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