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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继承手续咋办
释义
    一、放弃继承手续咋办
    放弃继承的手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三、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放弃继承手续咋办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放弃继承的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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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