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口头租赁协议应提供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义务的情况。 (1)承租人欠租的,应提供欠租时间、金额、承租人所在单位对房租补贴情况等证明材料。 (2)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的证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或空闲房屋的证明材料。 (4)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明材料。 (5)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证明材料。 (6)出租人强撵承租人腾房时有无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害等证明材料。 (7)房屋毁损、倒塌出租人拒绝修缮或承租人自己修缮房屋所需费用等证明材料。 3、双方现住房情况及发生纠纷的原因和妥善处理的条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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