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申请人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 |
释义 | 一、一般申请人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律文书并非一生效,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要看履行期限和义务人是否履行。只有超过履行期而义务人又没有履行,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三、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 1.当事人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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