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允许不完全履行的情形 |
释义 | 导读:一般情况下,不完全履行会被认为是违约行为,但是也有例外情况。那么,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是不会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呢? 一、中止履行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二、部分履行 《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三、提前履行 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总结: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话,不完全履行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完全履行,则会造成违约的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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